北京收债公司夫妻离婚房子按揭借款怎么办
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借款没有还清,未还清部分为两边共同债款。基于不动产证特性,只有一方能取得房子所有权。因此,取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付出首付和按揭借款的一半,剩余借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归还。
2、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借款,剩余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付出对方应得的款项,洽谈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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