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收账公司​遗言承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惠州收账公司遗言承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言承继人只能在法定承继人之中选择。《民法典》第1133条第2款规则:“自然人能够立遗言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或者熟人承继。”也即能够作为遗言承继人的,只能是法定承继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2)遗言承继人为数人的,数个承继人不再受法定承继顺序的限制,即不存在各遗言承继人之间承继先后顺序的问题。遗言对数人的遗产比例有清晰意思表明的,按遗言比例承继;没有遗言比例的,在遗言的财产范围内,各遗言承继人平等分配。

 (3)假如遗言承继人先于遗言人逝世,遗言又未变更的,遗言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建议代位承继的,因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也即这种情况下遗产只能转为法定承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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