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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债务催收利息的相关问题成都收账公司债务催收利息的相关问题 1、两边没有约好假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建议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2、两边对利息约好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假贷,法院不支撑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假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假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买卖方式、买卖习气、市场利率等要素确认利息。 3、两边约好了假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越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撑;超越年利率24%但没超越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假如借款人付出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撑,假如借款人没付出,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出的,法院也不会支撑;超越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撑。 在发生债务债务纠纷时,借条是最好的证据,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假贷合同以及其他书面资料。在利息方面一定要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后期索债切记要文明,万万不可有暴力行为,因小失大。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